各位同学:
根据教育部相关通知要求,结合我校实际,现将2023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参评对象
在校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(含预科生、第二学士学位学生;不含退役士兵)。
二、申请条件
(一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(二)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(三)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。上一学年未受到违纪处分或所受处分已解除。
(四)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(无不良诚信记录);
(五)勤奋学习,积极上进;
(六)家庭经济困难,生活俭朴(以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为依据)。
三、评审流程
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实事求是的原则。具体流程如下:
(一)10月8日-10月11日,学生进入“学工系统”→“国家助学金”进行申请。网址:ehallapp.swufe.edu.cn。请学生务必在此时间段内完成申请,时间截止则申请通道关闭。
(二)10月12日-20日,学院(研究院)完成评审,评审结果在本学院(研究院)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后提交学校评审。
(三)10月21日-10月31日,学校对学院(研究院)报送的学生材料进行汇总、复核,提交学校评审领导小组讨论审定,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后上报教育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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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10月9日